天气信息

安徽顺诚
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新闻详情

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8月14日,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德市主持召开了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会议邀请3位专家组成技术评审组,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的汇报,进行了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

经企业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广德经济开发区PCB产业园长安路以东、北环路以南。

建设规模: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车间、综合楼、仓库。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于2018年03月08日获得了广德经开区经发局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018-341822-39-03-004427)。

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于2018年11月委托安庆市环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原广德县环保局2019年1月9日对《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审批,(广环审[2019]0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约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针对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及相关设施进行阶段性环保竣工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平面布局变动

环评中设计1#厂房2层用于检测、包装,2#厂房2层和3层用于粘片和打线。实际上检测、包装调整到2#厂房2层和3层,粘片和打线调整至1#厂房2层。车间平面布局调整有利于场内物料转运及加工,且未新增环境污染源和环境敏感目标,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设备变动

本次阶段性验收设备均满足环评设计要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3)原辅料变动

本次阶段性验收原辅料均满足环评设计要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4)生产工艺变动

本次阶段性验收除了引线架工艺(主要为除油、酸洗、超声波洗等)未上,其余基本与环评一致。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更。

(5)污染防护措施变动

环评烧结工段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一套过滤棉处理后,达标尾气经4# 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际上调整为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向环境利好方向发展,根据监测数据,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因此此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综上,本项目的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可以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纳管至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无量溪河。生产废水收集至对应的废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明管输送、架空管道输送至PCB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再进入广德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烧结工段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电镀、退镀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软化工序产生的VOCs(单乙醇胺)、塑封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无组织废气。

(1)颗粒物

本项目烧结工段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2)酸性废气

电镀、退镀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

(3)碱性废气

软化工序产生的VOCs(单乙醇胺)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

(4)有机废气

塑封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经1根15m高的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生产设备、空压机、风机等。声源强度不高,属中低频稳态噪声,项目单位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①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合理布置噪声源,项目高噪声设备布设尽量远离厂界,充分利用距离衰减控制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③根据生产工艺和操作等特点,采用隔声墙壁、隔声窗等措施隔离噪音,将高噪声生产设备置于室内操作,利用建筑物隔声屏蔽。

④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并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废边角料、不合格品。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槽渣、废分子筛、废催化剂等。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槽渣、废分子筛、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果

安徽顺诚达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17~18日对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进行阶段性环保验收监测。监测期间对企业现场核查,核查结果满足阶段性环保验收监测的要求,企业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工况基本稳定。通过对该项目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厂界噪声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得出结论如下:

1废水监测结论

①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生活污水中pH值为7.19-7.23,COD、NH3-N、BOD5、SS、动植物油浓度范围分别132mg/L-162mg/L、9.87mg/L-10.5mg/L、39.2mg/L-52.2mg/L、41mg/L-55mg/L、0.86mg/L-1.00mg/L,各项指标均达到广德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②生产废水中pH值为7.39-7.43,COD、NH3-N、SS、总铜、石油类浓度范围分别169mg/L-190mg/L、16.2mg/L-17.1mg/L、112mg/L-125mg/L、2.76mg/L-3.17mg/L、0.94mg/L-1.00mg/L,各项指标均达到PCB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综上所述,本次验收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均能满足要求。

2废气监测结论

2.1有组织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

①本项目的烧结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排放速率为1.29Í10-5kg/h,最大排放浓度为6.15Í10-3mg/m3,废气处理装置对锡及其化合物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80.3%,锡及其化合物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

②本项目电镀、退镀等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氮氧化物未检出,故未对氮氧化物核算去除效率;硫酸雾最大排放速率为0.007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92mg/m3,废气处理装置对硫酸雾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89.0%;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56mg/m3,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68.4%。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标准。

③本项目软化工序产生的碱性废气(单乙醇胺)经酸液喷淋塔中和处理后15m高的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21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78mg/m3,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72.2%。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

④本项目塑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03kg/h,最大排放浓度为0.39mg/m3,废气处理装置对非甲烷总烃的两日平均处理效率为80.6%,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够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1标准。

2.2无组织废气

根据无组织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硫酸雾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0.005mg/m³,锡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最大值为<3Í10-6mg/m³,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0.07mg/m³,均能够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限值。

3噪声监测结论

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夜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建设项目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槽渣、废分子筛、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的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马鞍山澳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五、验收工作组结论

验收组踏勘了项目现场,审阅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根据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了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要求,项目基本符合阶段性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亿只集成电路生产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六、意见反馈

如对该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20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怡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563-6070812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24日

通讯地址:广德经济开发区PCB产业园长安路以东、北环路以南